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党管政务公开原则,牢牢掌握政务公开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根据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域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政务公开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政务公开在本领域的重要地位。
(二)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政务公开工作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四)坚持把控正面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建设之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政务公开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进行。
三、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成员分别对政务公开工作负以下责任:
组长:张永庆
副组长:吴晓春杨惠唐永天
成员: 苑成祥王 义李长荣魏 立刘鹏超
赵昌存 赵承珠王宝红赵 华孙 薇龚春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晓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苑成祥同志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
1.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党组书记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4.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单位(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要求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政务公开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政务公开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落实党管政务公开工作原则。(牵头领导:张永庆;责任单位: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壮大积极健康主流思想文化。(牵头领导:张永庆;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1)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加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宣传教育,组织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践行。
(2)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3、落实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格局。(牵头领导:张永庆;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中心)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2)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维护政务公开安全。
4、加强对各类政务公开阵地的管理。(牵头领导:纪检组长;责任单位:办公室)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州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政务公开领域的渗透。
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局党组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对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牵头领导:张永庆;责任单位:各科室(中心))
2、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纪检组长;责任单位:局党支部)
3、政务公开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牵头领导:张永庆;责任单位:办公室)
4、政务公开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领导:张永庆;责任单位:办公室)
七、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州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辞退。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使用。(牵头领导:纪检组长;责任单位:办公室)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政务公开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政务公开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政务公开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9)对管辖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0)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
(11)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2)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3)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2017年4月3日